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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地方志办公室推进“红包”问题常态化治理工作实施方案

发布时间:2015-10-07 【阅读次数:

 

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“红包”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成果,坚决纠正收受和赠送“红包”(包括现金、购物卡、有价证券、支付凭证和电子红包等,以下统称“红包”)的不正之风,根据市纪委《关于印发<推进“红包”问题常态化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结合我办实际,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
一、指导思想

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要求,以推进“红包”问题治理为重点,坚持标本兼治、综合治理、惩防并举、注重预防的方针,通过严格自律、严格约束、严格监督、严格查处,坚决遏制收送“红包”、礼金歪风,形成“红包”问题治理常态化,在全办营造守纪律、讲规矩的良好氛围。

二、治理对象和内容

(一)对象

全办党员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。

(二)内容

严格执行收受“红包”一律先免职后处理规定,各级领导干部及其工作人员要讲纪律,守规矩,严格遵守“五条禁令”。

1、严禁个人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,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、个人、外商、私营企业主以及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“红包”;

2、严禁以其父母、配偶、子女的名义收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“红包”;

3、严禁借各类节日名义,收受服务对象赠送的“红包”;

4、严禁借婚丧喜庆事宜收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“红包”;

5、严禁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向上级领导、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赠送“红包”;

三、工作措施

(一)加强教育,营造良好风气

1.加强廉洁自律教育。全办党员干部职工,尤其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》等廉洁自律有关规定,增强廉洁从政意识,进一步强化理想信念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,切实提高全办党员干部拒绝收送“红包”的自觉性和坚定性。

2.抓好警示教育。要在元旦、春节、端午、中秋等节点,在党员干部婚丧嫁娶、晋升乔迁、生日喜庆等时点,加强宣传教育,提醒党员干部廉洁自律、远离“红包”。领导干部因乔迁新居、子女升学、婚丧喜庆等需要举行宴请活动的,要严格执行《关于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行“两报告一承诺”的暂行规定》,在操办过程中严格执行廉洁自律、厉行节约有关规定,自觉接受组织和社会监督。

3.签订拒绝收送“红包”承诺书。组织全办党员干部职工签订拒绝收送“红包”承诺书。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,率先垂范,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准则,带头公开承诺不以任何名义违规收送“红包”,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。

4.签订“红包”问题治理责任状。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治理“红包”问题的第一责任人,要对本单位“红包”治理工作亲自抓、带头做、负总责。要按照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把治理工作和业务管理有机结合起来。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、班子成员与科室负责人层层签订“红包”问题治理责任状、层层传导压力,明确治理责任。对收送“红包”问题治理不力、查处不严、造成严重问题的,严肃追究领导责任。

(二)加强监督检查,推进监督常态化。

5.畅通投诉举报渠道。要主动向社会公布“红包”治理举报电话、举报信箱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。监督举报电话:0798—2197730,举报邮箱:jdzdfz@163.com。要第一时间认真受理、及时查处有关“红包”问题的信访举报。

6.严明拒收“红包”纪律。全办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,对以各种理由赠送的“红包”要坚决拒收,当场退回,对对一时拒收不成的“红包”,要及时主动上缴到“市廉政账户”(户名:景德镇市财政局,开户行:农行昌江支行,账号为:323101040000305),并在收据上专项注明时间和原因。

7.组织开展明查暗访。建立重要时间节点监督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。加强日常检查,特别要加大在重大节日和重要时间段的明查暗访。对违规收受“红包”问题,开展高频度、多层次、全方位的监督检查,以钉钉子精神全面推进“红包”问题治理工作,铁面执纪、铁腕治教,坚决刹住违规收送“红包”的不正之风。

(三)突出源头治理,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。

8.严肃财经纪律。加强财务监管,财务部门和有关人员要强化审核把关,严格执行经费开支标准和报销程序,坚决杜绝“小金库”和“账外账”等违规违纪行为,切断公款赠送“红包”的资金来源。切实发挥财务审计监督等部门的监督作用,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力度,从源头上铲除滋生收送“红包”等腐败问题的土壤。

9.建立定期报告制度。对“红包”治理工作实行动态管理,建立工作台帐,坚持“一季度一报告”制度,每季度首月3日前要将本单位的上季度治理工作情况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(一)提高思想认识。要充分认识开展“红包”问题治理常态化活动的重要意义,切实增强责任感、紧迫感,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、市纪委的决策部署上来,深刻认识“红包”整治是对干部的关心和爱护,深刻认识“红包”问题的严重危害性、顽固性、反复性,深刻认识正风肃纪、治理“红包”没有“休止符”。全办党员干部要从思想根源抓起,时刻保持警醒,切勿掉以轻心,切勿心存侥幸,切勿自我开脱,要做明白人、清醒人、实在人。

(二)加强组织领导。成立“红包”问题治理常态化领导小组,党组书记、主任任组长,党组成员、副主任任副组长,方志馆、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,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综合科,主要负责“红包”治理的日常工作。方志馆、各科室要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,切实加强领导,按照干部分级管理的原则,层层建立责任制,一级抓一级,层层抓落实,确保“红包”问题治理常态化工作落到实处。

(三)强化监督检查。要加强监督检查,重点检查专项治理落实情况。公开举报电话,广泛接受监督,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行为。对收送“红包”问题治理不力、查处不严、造成问题严重的,将严肃追究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分管领导的监督责任。